秀洲区人民法院执行财产评估抽签公告2014年第14期
发布日期:2014-07-11 作者:
本院定于2014年7月18日上午9时在本院三楼1307办公室举行执行财产评估抽签活动务必携带单位介绍信,请入选2013年度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名册的具有相应评估资质的各评估机构准时参加(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评估标的物:
一、被执行人嘉兴市聚力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平湖分公司所有的位于嘉兴市城南路、中环南路交叉口龙威大厦1幢102、103、104、105室房屋(权属证书号:00623628、00623629、00623631、00623630)、嘉兴市聚力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嘉兴市禾兴北路1149号、1151号房屋(权属证书号:00464722、00464723)、嘉兴市栅堰新村15幢503室(权属证书号:00207171)、嘉兴市假日丽厦1幢商214室(权属证书号:00464721)及上述房屋的内部装潢。
二、被执行人唐卫铭所有的坐落于嘉兴市财富广场商办楼D1806、D1807室房屋。
三、被执行人嘉兴市和好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嘉兴市大树花园商务中心1号楼108号营业用房(所有权证号:00155039)、嘉兴市大树花园商务中心1号楼202号营业用房(所有权证号:00155038)及上述房屋的内部装潢。
四、被执行人杨伟奇持有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107234股及2013年红利。
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上述案件相关的当事人(包括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届时请到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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