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人民法院执行财产评估摇号公告(2016年第20期)
发布日期:2016-04-29
 

本院定于201655日上午9时在本院三楼1307办公室举行执行财产评估摇号活动。

评估标的物:

一、 被执行人嘉兴宇丰特种织造有限公司所有的号牌为浙F66E05号宝马牌汽车一辆。

二、被执行人周恒展、程美丽所有的位于海宁市马桥街道桐溪景苑五区191单元302室房屋。

三、被执行人石春燕所有的位于嘉兴市紫金凰庭391901室房屋。

四、被执行人冯建林所有的位于嘉兴市春晓源凌云居51006室房屋。

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上述案件相关的当事人(包括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届时请到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