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文明岗
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09-19

秀洲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实施方案
 
 
 
根据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的规划要求,经研究决定制定以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加强巾帼文明建设,加强法官的服务意识,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众群服务。
 
二、工作任务目标
   在取得区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巾帼文明示范岗建设,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争创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
 
三、工作的组织开展
1、搞好全庭建设,带好全庭人队伍。庭领导首先要廉洁从政,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自觉用党纪政纪、法律严格要求自己,增强全庭同志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体女同志要以身作则,起先锋模范作用,树立以苦为荣,以苦为乐的道德意。发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精神,带动全体女同志在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2、加强全庭同志的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和“司法为民”大讨论活动,使全庭同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宗旨, 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尊严和利益放在首位。在业务上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各种司法解释,组织各项业务培训活动。
 
四、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一)岗位职责:
1、赖兴时负责全庭工作、申诉审查的复查工作、调查取证、委托送达、保全工作。
2、范凌负责信访接待、协助院长接待、涉法上访报告工作。
3、姚肖萍负责立案审查、审限调整,缓交诉讼费的报批手续、公民代理审查工作。
4、杨益娟协助庭长负责鉴定、评估工作及有关的记录工作。
5、周晓红负责案件输入、扫描、案件送交各业务庭、大屏幕工作。
6、徐辰丽协助姚肖萍负责立案审查工作。
7、李惠萍负责收费、开票工作。
8、顾志华负责诉讼费、执行费工作。
 
(二)、建立全庭同志的行为准则,规范全庭同志的行为。
 
(三)定期召开座谈会,倾听她们的呼声,了解女同志的想法,帮助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