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9

嘉兴市秀洲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3月28日五年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所持有的《人民陪审员工作证》将依法自动注销,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现将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微信图片_20240329144846.png


 

特此公告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嘉兴市秀洲区司法局

2024年3月29日